给同学起“外号”、嘲笑贬低同学、差遣“小弟”办事、纠集小团体围堵同学......这些状似同学之间的小摩擦,实则正是校园欺凌在“隐秘的角落”里悄声滋长。
为推进检察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持续贯彻落实“精准普法月月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进一步提高未成年人的法治观念,增强未成年人自身安全防范意识,有效减少校园欺凌,儿童节前夕,江宁开发区检察院未检办案组走进南师附中江宁分校,开展“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检察开放日活动。
“同学们知道检察机关是做什么的吗?”
“平时在学校里有没有遇到过校园欺凌呢?”
“大家了解6月1日实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新规定和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吗?”
检察官小姐姐走上讲台,以近期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为切入点,重点讲解了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涉及的罪名、校园欺凌的危害以及如何预防校园欺凌,以案释法,生动形象的为初一年级900余名同学上了一堂以“预防校园欺凌,守护少年的你”为主题的法治课。
检察官还将《民法典》、《刑法修正案十一》以及6月1日起实施的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有关民事责任年龄和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等融入授课内容中,甄选具有启发、警示意义的未成年人典型案例,告诫同学们一定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加强法治观念,远离违法犯罪。针对“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检察官对师生们着重强调了学校的责任与义务,呼吁全体教师要积极引导未成年人提升法治意识,运用法律武器武装自己,在发现侵害未成年人线索或自己遭受侵害时,一定要及时告知学校或司法机关。同时,强化教师、学校的强制报告职责,使教师们深刻认识到建立强制报告制度的必要性与重要意义。
法治课堂上,同学们积极踊跃发表自己对于校园欺凌的认识,并表示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将会主动学法、用法,争做遵纪守法小卫士。
守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不仅仅是一项法律工作,更是一项社会工程,需要社会各方形成合力。下一步,江宁开发区检察院将进一步深化检、校及其他单位的共建机制,聚焦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的热点,加大普法力度,强化医疗单位、学校、校外辅导机构等相关单位对于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职责,保护未成年人在法治蓝天下茁壮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