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于2021年9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专门增加了检察公益诉讼条款,从法律层面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的法治保障。
为认真贯彻执行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 9月2日上午,江宁开发区检察院分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琳带领公益诉讼部门干警与江宁区应急管理局召开联席会议。江宁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戴炜,政策法规科的同志以及秣陵街道、禄口街道安全生产方面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座谈中,陈琳副检察长介绍了江宁开发区检察院的检察职能、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分享了一些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戴炜副局长介绍了应急管理局及其他相关部门的职能、日常监管流程、行政执法情况等。双方表示会共同做好《安全生产法》公益诉讼条款理解适用,在信息互通、案件查办、工作联动等方面加强合作,共同筑牢安全防护网。
下一步,江宁开发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将围绕重点领域开展专项工作,与区应急管理部门加强协作,共同助力安全生产,共同努力提高辖区内的安全治理水平,为辖区内社会生产建设,人民群众利益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