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小天和小浩的母亲在一起交通肇事案件中不幸身亡,承办检察官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了解到两个孩子因失去母亲,受到巨大的心理创伤后,持续关注被害人家庭情况及两名未成年人的健康情况。
2021年2月1日,为了让被害人家属过上一个暖心的春节,江宁开发区检察院未检办案组工作人员赶在春节前夕,前往被害人家属家中,为他们送上了过年的生活物资以及为两个不同学龄的孩子小天和小浩送上专门的学习用品,并鼓励两个孩子要好好学习,对生活充满信心与希望,微笑面对生活。
2020年以来江宁开发区检察院未检部门共受理各类未成年人案件26件32人,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开展21次训诫教育。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全面开展法治进校园、进社区宣传工作。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4件,针对超市等经营场所存在向未成年人售酒的现象,联合相关行政部门发起“警示标志”行动,发出全市首例检察关注函,提示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合作设立“友航”青少年成长基地,与江宁区公安分局联合设立“未成年人一站式办案中心”,在刑事案件办理的同时给予受到创伤的未成年人充分的保护。
下一步,江宁开发区检察院将继续切实维护未成年人权益,持续关注涉案未成年人的相关情况,以检察之力凝聚保护合力,共同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本文人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