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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拆迁款与树木挂钩,这些人动起了歪心思......
2021-03-12 17:53:00  来源: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

  3月12日,江宁开发区检察院组织全体检察干警在院落一隅种下茶花树与白玉兰树苗。年年植树树成荫,代代造林林成森,去年春天种下的丹桂,今已亭亭而立。

  今天,开小检带大家了解一些“与树有关的故事”。

  为拆迁补偿栽树全靠偷——荒唐!

  家住江宁区某村庄的方某,是一家农庄的负责人,他听闻近年村子可能要拆迁,院子里种的树也能获得拆迁补偿后,想要通过树木多得些补偿款。考虑到现在买树苗回来种,时间、财力、人力成本都太大,“性价比”不高,方某便打起了外面那些“没人要”的树的主意,“本来以为那些菜地里,不知名农庄里的树都是没人要的,就想着挖过来种到我家的院子里来。”

  2020年3月,方某指使他人,多次在夜间盗窃树木栽种到自己的农庄内。截至案发,共盗窃鸡爪槭141棵,价值9万余元。案发后,方某等人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江宁开发区检察院以盗窃罪对方某等人提起公诉,五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相关规定,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一律得不到补偿。近年来,各地因抢栽抢种、乱搭乱建骗取补偿款,反而血本无归的例子并不少见。而为了骗取拆迁款而去盗窃,更加不可取。我们应当本着是实事求是的态度去看待拆迁补偿,不要偷鸡不成蚀把米。

  别家的树不可偷,自己种的树卖了总没事吧?

  被征收树木不是无主物——别碰!

  郑某曾在自家的河堤周围种了一圈水杉树,后因征地拆迁,这些水杉树被征收作为某生态湿地公园的组成部分,并已补偿到位。一天,几位自称做木材生意的人前来找到郑某,想要收树,郑某以每棵树100元的价格卖给他们。第一次锯断了45棵水杉树运走后,第二次锯树时,被巡防的行政执法队员当场查获。经现场清点,已砍伐水杉树共计50株,经鉴定,被盗伐林木平均根径达37.9cm,共计价值5万余元。

  江宁开发区检察院依法以盗伐林木罪,对犯罪嫌疑人郑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在拆迁中,除了关心能获得多少补偿款,还要关注拆迁补偿协议和搬迁注意事项。本案中的水杉树虽为郑某所种,但已被征收且得到补偿,一般来说,在拆迁补偿范围内物品,所有权已经转移,不可以自行随意处置,否则可能触犯法律。另外,林木具有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维护生物多样性等丰富的生态价值,随意滥砍滥伐可能面临刑事处罚和生态损害赔偿。

  (本文人名均为化名)

  编辑:江宁开发区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