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精神,1月28日上午,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与江宁区公安分局共同举行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揭牌仪式。江宁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庞志贵,江宁区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李鹏,江宁开发区检察院分党组书记、检察长薛薇,江宁区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胡彬华及相关部门的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参加揭牌仪式。
薛薇检察长和李鹏局长共同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揭牌。揭牌仪式后,双方进行第一次座谈会,就如何发挥办公室职能,进一步加强检警协作深入探讨。
会上,薛薇检察长回顾了江宁开发区检察院履职以来,通过与江宁区公安分局及时沟通、协作配合取得的侦查监督成效,介绍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职责,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展望。希望依托执法办案中心,进一步加强大数据运用,相互配合制约,形成监督与协作的良性互动,充分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效果。
李鹏局长介绍了江宁区公安分局成立执法办案中心以来形成了一套高效的执法监管体系,此次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更加丰富了执法办案中心的业务职能,有利于促进公安执法办案和检察司法监督工作“双提升”。下一步公安机关将从思想高度、实践高度、发展高度等方面进一步提升认识,加强机制探索,加大人才孵化输送力度,切实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最后,庞志贵书记充分肯定江宁开发区检察院和区公安分局联合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重大意义,并对如何发挥办公室职能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行动自觉。全力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要求,深化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建设,不断提升执法办案质效。
二是坚持实践导向,强化能动组织。完善相关机制,加强办案指导,切实发挥好办公室组织协调等作用。
三是加强成果总结,形成江宁样板。结合实际,创新工作举措,形成具有江宁特色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