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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简介
2019-12-11 17:12:00  来源:南京市江宁经济开发区检察院

  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是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复同意设立的南京市人民检察院的派出机构,行使县级人民检察院职权,是全市首家开发区检察院,也是全省第114家基层检察院。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办案大楼坐落于江宁区将军大道37号。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地处南京东南方向,位于南京高铁南站与禄口国际机场形成的“金轴”之上,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实力位居全国219家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八、全省110家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科技创新实力位居全国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五,营商环境位居全省126家省级以上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园区有世界500强企业61家、上市企业56家。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于2019年10月1日起依法履职,受理、办理江宁区秣陵街道、禄口街道行政区划范围内属于基层检察机关管辖的所有案件。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批准,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共有政法专项编制35名,现有干警23名,其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数占全体干警数的95.7%,硕士研究生比例为34.8%,平均年龄39岁,是全市最年轻的检察院,拥有全市最年轻的检察官队伍。

  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第一检察部。负责办理本院管辖的除由第二检察部承办案件以外的刑事案件;办理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二)第二检察部。负责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理和保护等工作;负责办理区监察委移送的开发区范围内的职务犯罪案件、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办理相关刑事申诉案件;负责刑事执行检察等工作。

  (三)第三检察部。负责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控告申诉检察、检务督察、司法警察等工作。

  (四)第四检察部。负责案件监督管理、法律政策研究、检察技术信息等工作;承担检察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五)检察综合管理部(政治部)。负责综合事务、后勤保障、组织人事、党务等工作。

  站在新的起点上,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及全体干警将以高标准、高起点谋划推进检察工作,敢于担当、用好智慧,履职尽责,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立足区域特点,全面发展四大检察业务,积极打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透明高效的营商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为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编辑:绪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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